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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农商银行关于个人综合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客户:

   为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我行自2025年4月1日起调整个人综合积分规则(现有个人综合积分规则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日起积分规则按以下内容执行)。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个人综合积分规则细则

   1、新客类

  (1绑定支付:首次开通快捷支付(微信、支付、京东、抖音、拼多多、美团等),100积分/项,同一客户最高500积分。

  (2)手机银行:首次开通手机银行100积分。

  (3)存款:6个月未持有我行定期存款产品的客户,当月购买并持有我行定期存款产品后,于次月初赠送500积分。

  (4)理财:6个月未持有我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当月购买并持有我行理财产品后,于次月初赠送500积分。

  (5)收单:开户100积分/笔 ,同一客户身份证号只能送一次。

  (6)数字人民币:每个运营机构数币账户首次绑卡,每个客户送10积分。

   2、活跃类

  (1)数字人民币消费:数币账户消费10积分/笔,同一客户单月封顶1000积分。

  (2)借记卡快捷支付:借记卡快捷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消费支付200元送1积分,单笔封顶100积分;同一客户单月封顶500积分;消费退款扣除相应积分。

  (3)信用卡快捷支付:信用卡快捷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消费10元送1积分;消费退款扣除相应积分。

  (4)信用卡刷卡:有效刷卡消费10元送1积分;生日当天刷卡产生双倍积分;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立学校、政府类、金融类、慈善、居民服务和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等低费率、零费率处商户不计积分;电子现金圈存和消费交易不计积分;溢缴款消费不计积分;外币消费按照入账的人民币金额累计积分;消费退款扣除相应积分。

  (5)信用卡分期:分期1000元以下,100积分/笔;分期1000元(含)-1万元,500积分/笔;分期1万元(含)-5万,1000积分/笔;分期5万(含)-10万,3000积分/笔;分期10万及以上的,5000积分/笔。

   除以上规则,个人客户还可通过参加江阴农商银行各项营销活动获取综合积分。

   二、个人综合积分有效期及入账时间

   1、综合积分有效期

   综合积分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营销活动产生的综合积分有效期以活动说明为准,未使用的综合积分将于到期后自动清零。

   2、综合积分入账时间

   存款、理财业务产生的综合积分一般于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计入客户积分账户;综合积分规则细则中除存款、理财业务外,其他业务的综合积分一般于交易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计入客户积分账户;营销活动产生的综合积分入账时间具体以活动说明为准。

   三、客户可自主使用本人在江阴农商银行获得的个人综合积分,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客户立即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综合积分使用资格:

   1、个人客户在江阴农商银行所有的个人账户注销后,其客户号下的所有的个人综合积分将不能使用;

   2、个人客户如查实涉嫌利用虚假交易套取积分的,我行有权不予以累积该交易产生的综合积分,以及采取冻结、清零综合积分等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个人账户如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本行将立即冻结该账户下所有综合积分;

   4、江阴农商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对于以下情形,江阴农商银行不予发放个人综合积分:

   1、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交易等恶意套取个人客户综合积分的交易行为,江阴农商银行保留对其套取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追回已产生的个人综合积分和已兑换礼品。对于江阴农商银行监测到的异常交易,江阴农商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关交易证明。

   2、江阴农商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热线96078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