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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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以便于我们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相关规定,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定期对长期不使用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账户范围
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且余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下以及其他需要纳入久悬管理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特别提示
如您的账户在待清理范围内,请携带单位印鉴、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到我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该账户列入久悬银行账户管理。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078。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