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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账户清理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30日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客户: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以便于我们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定期对长期不使用的个人账户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账户范围

  两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且余额在人民币200元(含)以下;以及不符合人民银行实名制管理要求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特别提示

  1、如您的账户在待清理范围内,请携带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和原存折、银行卡到我行任意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原件。否则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该账户列入久悬银行账户管理。

  2、若您的账户转入“久悬未取”管理后,您持该账户在我行所有交易渠道办理业务时,交易均将被拒绝。

  3、若您丢失存折、卡或遗忘密码,您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4、建议您及时归整在我行持有的所有账户,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处理。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078。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