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综合积分规则的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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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阴农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我行将对个人用户综合积分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业务类型 | 积分规则 |
快捷支付 | 开通快捷支付(微信、支付宝等),1分/项,同一客户最高5分;使用借记卡快捷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消费支付100元送1积分,消费单笔封顶100分,单月封顶2000分。 |
刷卡消费 | 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刷卡消费,有效刷卡消费10元送1积分;生日当天信用卡刷卡消费产生双倍积分;借记卡有效刷卡消费单笔封顶2000分。 |
信用卡 | 电子银行信用卡还款2分/笔,当月最高10分。信用卡分期50分/笔,当月最高1000分。 |
收单业务 | 开户100分/笔,同一客户身份证号只能送一次;收单交易1分/笔,当月最高1000分。 |
注:1.积分累积上限均以自然月、自然年为统计周期。 2.我行积分为综合积分,根据用户各业务情况统计总积分值,积分有效期为两年,到期自动失效,即每笔综合积分设定积分有效期为24个月。 |
本次规则调整自2023年11月2日起正式生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业务的支持,如有问题,欢迎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078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