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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七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本行将召开2016年第十七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 时。会期半天,下午13:00时起按照相关手续办理登记签到。

  2、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本行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本行内部人和关联交易状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筹备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筹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8、审议关于出资筹建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9、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其他需要审议的有关事项。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本行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22日。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特别提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凭股东身份证明于2016年3月24日前,办妥出席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本行各支行。请各支行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登记手续一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股东凭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身份证明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说明:

  《出席会议回执》、《授权委托书》及需要审议的各项议案即日起备置于本行各支行,供全体股东咨询。

  联系人:杨雷、王淼

  联系电话:0510-86850089 传 真:0510-86850069

  联系地址: 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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