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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综合积分规则的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尊敬的江阴农商银行客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阴农商银行的关注和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自2021年5月1日(以实际执行日期为准)起,我行拟对综合积分规则作如下调整:

  1.综合积分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4个月,到期自动失效。

  2.“使用快捷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消费支付金额由10-1000元,2分/笔,消费金额1000元以上,4分/笔,当月最高30分。”调整为“快捷支付消费10元送1积分,借记卡单笔封顶2000分。”

  3.新增信用卡分期和收单积分规则,信用卡分期50分/笔,当月最高1000分;收单开户1000分/笔,收单交易3分/笔,当月最高1000分。

  4.取消存款、理财、贵金属、电子银行等自助签约积分规则。

  5.具体综合积分规则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或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510-96078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